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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卫办严格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创卫办严格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市全面创卫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信息互通,11月10日,市创卫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晋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信息数据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创卫领导组、市创卫办各专项工作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资料报送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工作资料,在报送资料前,要经本单位创卫领导机构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对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市创卫办将全市通报。

二是建立工作动态信息制度,要求各县(区、市)和各有关单位原则上至少每周上报一期信息,上报信息内容主要是:重点报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创卫活动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创卫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以及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等,市创卫办将择优刊登,并将纳入创卫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建立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单位的先进做法、工作经验、亮点工作,市创卫办将及时通报,互相借鉴学习;同时对完不成或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市创卫办将及时报告市政府,并全市通报批评,对推进工作不力、整体工作靠后的,将由市政府约谈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