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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山西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晋政发〔2021〕20号),推动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推进健康晋中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三四五一”战略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聚力共建美丽晋中,奋力书写晋中高质量转型发展新篇章。

       到2025年,全市公共卫生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助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1.加快推进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到垃圾全程密闭收运和日产日清。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80%时,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者扩建污水处理厂,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快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污水达标处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开展重点场所厕所整治。大力实施学校厕所、旅游厕所、城市公厕改造建设,做到提质升级,达标充足。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厕所整治,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保证厕所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旱厕,重点场所及A级以上旅游景区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公共厕所标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3.加强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整治。全面开展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治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标准,着力补齐公共环境卫生短板,提升城市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充分发挥“老大妈”志愿者等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4.切实保障饮水安全。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严格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建设城镇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保障城镇基本生活用水和应急供水,完善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用户用水全过程监管和水质监测体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引深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1.有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县、乡、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推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到2025年,各县(区、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垃圾收运覆盖90%以上的自然村。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工业废弃物等违规“上山下乡”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重点河流沿岸的村庄和中心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分类实施,扎实向前推进,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公厕,积极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扎实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善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3.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对村庄街巷等公共场所违规占地、私建庭院、毁绿圈地等乱搭乱建做到应拆尽拆,全面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四堆”问题,集中整治村庄周边及道路、河渠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乱撒、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行为,一律清除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彻底清理非法广告牌和墙面小广告,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公路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实现村内村外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晋中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4.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周边乡镇延伸,因地制宜实施乡村供水管网新建延伸改造配套工程,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和安全水平。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 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强化重点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管,预防疾病传播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监管。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交通客运站和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卫生场所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等场所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餐饮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规范从业行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重点强化消费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治理,完善防蝇防鼠设施,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垃圾收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餐饮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强化市场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及改造,强化上下水、厕所等基础设施配置,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水产品店外宰杀等行为;实行禽类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禁止市场活禽销售;规范食品冷链转运存储管理,严格索票索证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度、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积极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市场经营,规范早市、夜市及便民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3.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全市县两级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专业防制、重点整治、群防群控相结合和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防制和区域性防制,消除“四害”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疟疾、黑热病等疾病传播流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共建美丽晋中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广使用清洁低碳能源。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到2021年底,我市建成区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范围由市建成区扩大至各县(区、市)城区,一次性塑料用品在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用品在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城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强化PM2.5与O3协同控制、重点县域协同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动“1+30”区域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达到70%以上;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优化地表水监测网络,加强水质监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一废一库一品”环境监管,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加强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全流域系统修复;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1.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持续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和健康教育“六进”行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保持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疫情防控的好习惯;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健康强国理念,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强化社会公共卫生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发挥健康科普专家队伍作用,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开展健康科普,增强“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提倡“三减三健”,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落实《山西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无烟环境;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引导广泛开展工间操等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3.推广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民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俭的行为习惯。树立珍惜粮食、水、电等资源能源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责任单位: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社会心理健康干预。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和网络,发挥“互联网+”和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人生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夯实健康晋中建设基础

       1.巩固扩大卫生创建成果。榆次区、太谷区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善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力争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现有的国家卫生城镇和省卫生乡村要巩固创建成果,严防出现滑坡。有条件的县(区、市)要争取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和省卫生乡村创建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2.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将健康促进县(区、市)建设与健康城市建设有机融合,推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3.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引导和规范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使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成为健康晋中的倡导者、参与者、实践者,构建健康晋中的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防控职责。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提升流调、隔离、检测、治疗、保障和应急“六种能力”,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坚决实现“双零”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各县(区、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及时调整完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置,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专门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机构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技术支撑。全市所有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人口较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由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构建协同推进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要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等创建优势,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要将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兼职人员为辅,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

     (三)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各县(区、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重点工作要明确阶段性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将卫生城镇创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推动全市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和省卫生乡村创建。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进行总结,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加强法制化保障

       要大力推进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积极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度,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创新社会动员方式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要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等有效经验,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吸引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业防控与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