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临时)》的通知
市卫函〔2017〕32 号
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临时)》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临时)》的通知
为方便护士办证,2017年3月20日至4月7日,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将以邮寄的方式,为2016年10月以来办理《护士执业证书(临时)》的护士换发《护士执业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所有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的护士,均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二、需要寄回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临时)》;
2、与《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同底片的2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1张;
3、收件人联系方式: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三、邮寄到市卫生计生委的方式、地址和联系电话
1、请以快递形式寄回。
2、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晋中市市民之家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3、联系电话:3035232。
四、《护士执业证书》寄送方式
1、《护士执业证书》将通过快递寄回。
2、对榆社、和顺、左权、昔阳等4个贫困县的护士,市卫生计生委将承担邮寄费用。
3、其他县(区、市)的护士,我们将采取到付的方式,由收货人承担邮寄费用。
五、注意事项
以邮寄方式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是市卫生计生委创新服务方式的又一举措,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级医疗机构,保证这一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