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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回应社会对预防接种的关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疫苗的概念

    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是利用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人工减毒、灭活或基因工程等方法制成,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自动免疫制剂。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二、人类使用疫苗控制和消灭传染病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人工免疫的方法预防天花的国家。唐、宋时代已有接种人痘预防天花的记载。1881年5月5日第一剂霍乱疫苗诞生,开启了人类使用疫苗控制传染病的先河。人类使用疫苗消灭了天花、制伏了霍乱,有效控制了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等多种严重致残、致死的重点传染病。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可生产60多种疫苗,预防30多种传染病,国产疫苗已占到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疫苗产品的使用,对保障公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免疫规划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儿童健康的保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有效手段。建国后我国实施预防接种,1978年实施免疫规划,经过40年的不懈努力,全国疫苗可预防疾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传播。国家免疫规划在保障国民健康、增加我国人均期望寿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持久的社会效益。

    三、我省免疫规划工作成效

    省委、省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预防接种,在冷链建设、接种补助、异常反应补偿和疾病监测等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完善免疫规划服务体系,免疫规划工作蓬勃发展。我省于1988年、1990年、1996年先后实现了以省、以县、以乡为单位儿童疫苗接种率达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总发病率由实施计划免疫前的413.2/10万,下降到4.0/10万。

    上世纪50年代末消灭了天花。

    连续25年保持无脊灰状态, 减少由脊灰病毒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约4万余人。

    连续32年无白喉报告病例。

    乙肝是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85%~90%的肝癌都与乙肝有关。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免疫规划前,我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高达10%,乙肝疫苗接种实施后表面抗原携带率逐年下降,2006年下降至2.41%较1992年降低了75.9%;5岁以下儿童降低到0.70%,较1992年降低了93.56%。2014年我省1~29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低至0.39%。

    麻疹、百日咳报告发病率分别由1978年的83.01/10万和48/10万下降到2017年的0.049/10万和0.53/10万,分别下降了99.94%和98.89%。

    三、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保障

    为了保障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药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疫苗的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管,所有上市疫苗均需获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生物制品批签发。我省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经过批签发检验合格的疫苗,在采购、贮存、分发、领取、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均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

    四、狗咬后一定要接种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是由狗、猫、狐狸、浣熊、蝙蝠等宿主动物携带的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由于狂犬病毒只是在感染人和动物脑组织以后才会表现出临床症状,因此,狂犬病一旦发病,病死率几乎100%。

    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预防狂犬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出现狂犬病暴露,必须立即采取暴露后预防措施:1、尽快彻底清创并对伤口进行局部处理;2、狂犬病疫苗接种一个疗程;3、如有指征,可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2017年,全省共报告狂犬病病例17例,2018年报告5例,均无狂犬病疫苗接种记录。

    五、接种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选用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种程序继续接种

    我省未购入国家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疫苗,且已停止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疫苗。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程序的,可以选用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种程序继续接种。

    六、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降低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一般反应主要有接种部位的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发热、倦怠、乏力等全身症状,发生率高,但病情较轻,恢复较快,一般不需要临床处理。异常反应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我省多年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持平稳,没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七、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接种疫苗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预防传染病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预防接种既是儿童的权利,也是家长的义务和社会的责任。自1978年我省实施免疫规划以来,由最初的“四苗防六病”,发展到目前的为0至6岁儿童免费接种12种疫苗、防控12种传染病,使我国成为全世界财政投入最大、纳入疫苗最多、预防病种最全、受益儿童最广的国家之一。

    除12种免疫规划疫苗外,我国已研发生产60多种第二类疫苗,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接受和使用,为防控传染病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狂犬病疫苗等。为适应日益增长的接种服务需求,我省积极引入更多、更优质的第二类疫苗品种,满足公众对防病需求。

    疫苗几乎不会导致任何严重伤害或死亡,接种疫苗的益处远远大于风险。如果因噎废食放弃疫苗接种,反而罹患了本可以通过疫苗有效预防的疾病,是得不偿失的。

    八、每支疫苗都可以溯源查证

    接种证有生产企业和产品批号的记录。如未记录,可咨询预防接种门诊了解疫苗厂家信息。

    所有接种门诊中使用的疫苗都是经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检验合格的疫苗,大家可以通过其官网查询批签发合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