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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意见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意见书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        2018年7月25日

评价单位

晋中市中医院

评价内容

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评价日期

2018年7月24日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为规范我市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我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6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管理的补充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5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17〕50号),我委组织相关专家田慎、刘巍对晋中市中医院申请开展的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评价。专家组评价意见是:晋中市中医院的人员、设备、相关制度等条件符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准入的要求,同意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

同时,专家组审核中还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加强医护人员学习和培训,持续提高手术技术和能力;

2、完善病例登记及分析总结,总结手术经验和防治并发症;

3、制定完善的康复计划和术后护理计划,促进病患的恢复。

据上,我委报告如下:

1、我委同意晋中市中医院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该院对该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2、请省卫生计生委对该院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予以备案。

3、我委将依据职责加强该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  

 

 

经办人:刘新生(签字)

负责人:何子成(签字)        时间: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