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中市中医医疗机构2019年第一批同意备案限制类技术名单》的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晋卫医发〔2018〕61号)及《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晋卫医发〔2019〕6号),我委组织专家对晋中市中医院提交的《妇科内镜-腹腔镜诊疗技术》等8项限制类技术备案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晋中市中医医疗机构2019年第一批同意备案限制类技术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健委中医科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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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健委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