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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主动申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第一时间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慎重出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省出市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三、减少聚集。市民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四、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农贸市场、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

五、做好健康监测。市民如有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疫苗。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树立每个人都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七、强化重点场所管控。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要加强管控,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和通风工作。

八、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各法人单位近期非必要不组织会议、培训和外出考察等活动。

九、加强退烧药品监测。市民购买消炎、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品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购买,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

                                      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