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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健委从严从实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充分发挥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切实加强进入医疗机构人员的监测和重点人群闭环管理,晋中市卫健委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核酸检测人员专业培训,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是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书记、院长要承担主体责任,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坚决落实好“四早”要求。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带班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于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病人基本信息登记,落实好实施闭环管理措施。诊所和不具备发热病人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信息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流程。
完善医院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留观病房、独立CT等硬件设置,做到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其他区域严格物理隔离。要优化就诊流程,认真落实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门诊区域清洁消毒,防止因硬件设置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交叉感染。加强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确保在4-6小时甚至更短时间出具检测结果,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允许患者离开医院。
四是严格医务人员分类管理。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和转运急救等机构,对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务、后勤、护工、保洁、安保等人员的防护要求。对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保持人员相对固定,非必要不与医院其他科室人员接触,严格控制活动范围,避免外出和聚集活动。
五是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
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门诊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减少人员聚集,合理确定住院床位使用比例,禁止加床收治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严禁探视、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陪护、不探视;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落实“应检尽检”,设置并利用好隔离病房、过渡病房;对院内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通过核酸筛查降低感染风险;配齐配足消毒和防护用品,落实好标准防护措施;做好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管理。
六是加大投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各县(区、市)要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增加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加强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和培训、合理调整上岗班次、优化检测方法,有效提升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