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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80题(71-80)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71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原则是什么?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及时核查、妥善办结的原则。

72 线索核查办理有哪三项制度?

宣传发动和举报奖励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7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分别是什么?

①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②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③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④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⑤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⑥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74 此次督导的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重点内容?

政法部门协作机制、纪检部门协作制度、组织部门协作机制、齐抓共管机制。

7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个人问责情形有哪些?

①在任期内因领导不力或摸排不仔细,工作不落实,应摸排或未摸排甚至隐瞒包庇,致使辖区内黑恶势力得不到有效打击,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

②为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阻挠办案的;

③因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案件发展受影响的;

④私自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通讯媒介发布与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

7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启动教育问责“三项制度”直至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7. 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信箱邮寄地址是: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6号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收,邮编是: 030001;举报电话是: 0351—4034110。

78. 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来信举报地址是: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819号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是: 030606; 举报电话是: 0354—3075122; 除来信、来电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外,还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晋中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留言、在“晋中公安”微博留言、在“晋中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等途径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和人员。

7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带队,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10个督导组共335人。我省是作为第一轮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的省份。

80.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督导工作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共分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