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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线索推送和举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12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即中央“1.23”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成员单位有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等28家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政法委。

  在中央“1.23”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指出: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移交机制。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晋中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进行举报
      3、拨打0354-3075122(市局“扫黑办”专线)
      4、来信举报(地址: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030600
      5、通过“晋中公安”微博进行举报;
      6、通过“晋中公安”微信公众号文章留言或消息对话进行举报。
   晋中市公安局承诺: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