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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爱卫办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爱卫办发〔2021〕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爱卫办发〔2021〕3号

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爱卫办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现将《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爱卫办函〔2021〕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区、市)、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爱卫办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晋中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市政发〔2021〕32号),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本单位爱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重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整治标准和完成任务时限,迅速掀起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热潮,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县(区、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要将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现有的国家卫生城镇和省卫生乡村要对照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巩固提高创建成果,严防出现滑坡。有条件的县(区、市)要争取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和省卫生乡村创建新突破。

       三、市爱卫办将加强日常巡查指导,要把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工作情况纳入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督导检查内容,运用“四不两直”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约谈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区、市)及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资料)报送市爱卫办。

       联 系 人:王中华  李彦宇  杨  丽  任小慧

      联系电话:2639365    邮    箱:jzawh@126.com

     附件1: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秋冬季爱国卫生工作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doc

     附件2:巡查指导重点内容(1).xls



  

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