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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晋中考点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落实“乙类乙管”常态化阶段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新冠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完善考场新冠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转诊。

二、工作原则

专人负责、快速反应、准确处置。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疫情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考试期间实行疫情“及时报告”、“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成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组”),专人负责。应急组要根据考场实际情况以及考生流动情况,对疫情传播风险进行认真评估,确定考场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如发现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二)储备防控应急专项物资。应急组根据考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储备医用口罩、水银体温计、消毒液、抗原试剂、测温枪、应急药品等必要的应急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设置专用的留观室。留观室应通风良好,与考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内设可封闭医疗废弃物暂存设施,设置明显隔离标识。

(四)明确职责分工。根据考场可能出现的疫情相关情况,设置医疗、摸排、心理疏解、消杀等小组和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其中,医疗小组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组成。

(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控应急工作主要措施,做好预防准备。

三、应急处置

(一)考生入场时,如发现体温≥37.3℃,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并由专人护送至留观室,立即开展抗原检测,结果阳性的安排在隔离考试室参加考试。考点须同时立即上报考区疫情防控负责人。

(二)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引导至留观室,立即开展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继续在原考场参加考试,结果阳性由专人护送至隔离考试室参加考试。考点须同时立即上报考区疫情防控负责人。

(三)当次考试结束后,留观室及隔离考试室考生暂不离开,原地等待考务工作人员通知。

(四)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疫情防控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

四、考前宣传

要求考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1天内有发热、咽痛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的要主动报告。

(二)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

(三)进入考场前,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进入考场后,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