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wjw-2020-00031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生效日期: | 2020-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法山西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中市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信息公开、存在问题、2020年打算等七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委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在医疗卫生领域应公开尽公开。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5000多条,全部予以公开。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情况(不同渠道公开信息有重复):2019年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96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630条,在国家、省级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300余篇。
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委畅通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制定委《社会领域事业公开信息实施方案》,制定政务公开流程图,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严格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我委办事服务栏目直接连接晋中政务平台,有效推进平台建设。同时重新整理我委平台栏目,规范了栏目设置,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发布力度。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1 | 43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3 | 0 | 292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142.3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卫生健康政策公开及解读情况
1.通过新闻发布强化政策公开及解读。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全面介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
2.通过主流媒体强化政策公开及解读。通过健康报、山西新闻网、晋中电视台、晋中报社等多家媒体发布我市全面深化医改、健康扶贫等工作亮点和政策成效信息,政策公开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加大。如:健康报刊登《介休-县域医改的一黑马》等报道影响广泛。
3.通过主题宣传强化政策公开及解读。紧密结合全年卫生健康主题活动日、纪念日组织系列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培训、健康宣教、义诊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省、市卫生健康相关政策。例如开展健康教育“十进”活动,面向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全年共计举办健康讲座20余场。在健康扶贫方面,我市充分发挥健康扶贫“双签约”机制优势,通过村医、村干两支队伍,常态化上门入户为贫困群众宣传讲解健康扶贫政策,将帮扶干部和签约医生有关信息和政策明白卡逐户发放,做好政策公开。
(二)政务舆情回应及咨询处理情况
依托市委网信办进行舆情的搜集、研判,收集到的重要舆情安排核实。重要舆情信息答复,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把关后进行发布,避免因谣言影响社会稳定。全年共处理舆情4件,均做到及时回应,未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三)决策执行公开完成情况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及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完善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等内容,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服务指南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胸牌号,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委通过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公开预防接种情况。狂犬病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接种狂犬病疫苗可以有效降低狂犬病发病水平。为保障群众能够及时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种、处置服务。2019年,我委组织各县(区、市)卫健体局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指南》(晋卫疾控发〔2017〕18号)的标准,在每个县级行政区域内至少指定了1家接种单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并将指定的狂犬病门诊地址、负责人、服务电话等信息通过我委和各县(区、市)卫健体局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信息公开。
2、公开水质监测情况。2019年以来,我市每季度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并在我委官网和各县(区、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在我委官网和微信平台开展了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大众防病意识。
3. 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医院院务公开监管力度,围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督促医院院务公开落到实处。目前,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著位置公开了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持续做好山西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已接入2所三级综合医院、13所县级综合医院、200余家社区服务机构,群众可以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进行网上预约挂号,有效减少挂号缴费等待时间。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信息公开。召开了晋中市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全市模式”暨晋中市胸痛地图发布会议,召开了卒中中心建设推进会,发布晋中市卒中溶栓地图。
4. 持续推进健康产业发展信息公开。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健康服务业和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并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定期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对培训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护工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在省卫健委网站输入护理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培训合格护理员的培训信息,便于患者家属放心雇佣“护工”。在我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山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5.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市级无权发布传染病疫情。2019年度我委在官网和微信平台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社会公益事业公开情况
我委在2019年4月印发了《晋中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为晋中市14家承担应急救助工作的医院(晋中一院、晋中二院、晋中市中医院及11个县(区、市)人民医院)申请了用户名及密码,并通知各医院完成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将疾病应急救助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并在平台上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典型案例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
(六)放管服效信息公开情况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调整和公示。组织做好市卫健委行政部门行政职权标准清单编制工作,按要求重新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9版),并在市委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根据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要求,重新梳理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便民举措多项。精简审批材料12项,在原承诺时限基础上压缩40%以上的办理时限。多个事项达到“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一单通”,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申请材料由原来一人一份20余页,改为仅需提供个人执业注册基本信息即可,精减申请材料95%以上。同时,将上述改革事项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公示,让全社会及时了解我委相关改革做法,推进审批便民改革服务。
2.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依托互联网、数据库,研制开发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开通微信公众号“晋中市卫生健康服务平台”。申请人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晋中市政务服务网、市委门户网以及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入“政务服务”窗口,即可进行网上申请申报;行政审批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手机等进行网上、掌上审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掌上办”。
(七)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公开情况
1.做好社会热点回应。针对榆次区美域酒店发热情况,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晋中我委关于榆次区美域酒店发热病例情况通报》,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2. 做好了“两会”期间、国庆节期间信访维稳,及时处置了两件网上信访舆情案件,全年共计处理来电来访210余人次,12345热线交办71单,受理率100%,办结率95.95%。上级转办信访案件4个。
(八)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中央、省、市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做好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五、存在问题
回顾2019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如下:一是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卫生健康类信息与群众密切相关,群众对此类信息的需求很大,目前我委还存在着政策类、服务类信息发布不够主动、不够及时的情况,需要下一步引起重视和改进。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高。由于政务信息概念较为宽泛,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背景下,主动发布信息面临的工作量十分庞大,加上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六、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五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二是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强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以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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