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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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wjw-2020-001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晋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九次会议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转型综改、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聚焦“六稳”“六保”“六新”,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

(一)聚焦转型综改。针对我市推出的一系列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事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围绕加快传统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和新能源发展,加大煤、气、电及新能源各项工作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深层次改革。聚焦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成效,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大力宣传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聚焦营商环境。围绕“放管服效”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在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效”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三)聚焦乡村振兴。加大产业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百里乡村振兴示范廊带建设、“五地一产”入市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用好公开平台,确保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密切关注疫情舆情动态,针对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章制度,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聚焦民生实事。围绕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6件民生实事,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城镇养老幸福工程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策,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切实享受实惠。

(六)聚焦“三大攻坚战”。逐步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及时发布打击非法集资、整顿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等执法工作动态。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做好已摘帽贫困县、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的后续扶持政策的公开工作。加大污染防治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推进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快政府网站规范建设。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落实,促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做到公开方式统一规范。持续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和ipv6改造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11月底前完成ipv6改造工作。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合规开设、提质增效的原则开展存量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管理机制。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政务新媒体全部接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日常内容更新和运行管理。

(三)做好内容保障。2020年9月底前,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实现动态更新调整,确保信息内容的来源、发布、分类、更新、调整进一步科学、规范、合理。注重内容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互动性,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和传播力。各级各部门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自2020年起,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

三、强化政务公开各项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承担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规范考核监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年工作重点,科学设置考核细则,客观评价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起到以考核促工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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