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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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wjw-2021-001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执法监督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健康体育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监督(2021﹞6号),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组织建立、依法执业培训、依法执业信用承诺、2021年度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审批校验情况等

(三)重点科室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中医服务、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专项(见附件1-6)。

(四)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市城区30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见附件9);各县(区、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及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四、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实施,检查人员从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抽调相关专业监督员组成。

(一)协调组:

组 长:刘 皓(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副组长:段雅婷(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张 隽(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管理科科长)

(二)第一阶段:市城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分组(10月11至15日)

一组:程  亮、连忠华、张彦云、武卫东、樊宏涛

二组:张程荣、刘效位、贾婷婷、武卫红、郝育红

三组:陈六喜、陈丽萍、王擎宇、张 翼、刘 彬

四组:王桂芝、吴粉仙、范佳鑫、武小梅、张虎奇

五组:冀荣德、李强、郝佩霞、庞传娟、王美丽

(三)第二阶段:各县交叉检查医疗机构分组(10月18日至月22日)

太谷区:齐文苏、李  强、郝佩霞、贾红林、马丽芳

昔阳县:吴  赛、牛晓幸、樊瑞红、庞传娟、王美丽

祁  县:张军莉、杜淑英、武卫红、郝育红、周荣青

寿阳县:张程荣、刘效位、贾婷婷、张小敏、牛东峰

平遥县:王桂芝、吴粉仙、范佳鑫、田抒玉、王凯红

榆社县:刘建峰、刘晓明、雷海燕、左光明、宋健瑛

左权县:郝满栋、武卫东,樊宏涛、吴培生,贾宏伟

介休市:张维平、连忠华、张彦云、禹春艳、张翠霞

和顺县:郝文辉、王长瑞、武建强、陈丽萍、王擎宇

灵石县:陈六喜、张  翼、刘  彬、杨耀虹、杨向红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市)卫健体局要高度重视,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详细检查报告,报送市卫健委监督科。

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科学、专业、严谨地检查指导工作,达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高水平的目的。县级交叉检查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附件1-6:《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表》

附件7:《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汇总表》

附件8: 市城区检查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7.docx

附件8市城区检查医院名单.xls

附件1-6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总表.doc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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