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wjw-0001-001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执法监督 |
关于转发山西省卫健委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卫监督〔2023〕6号
各县(区、市)卫健体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山西省卫健委下发的《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函〔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任务。
1、于6月15日前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消毒产品监督抽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报至市卫健委监督科;
2、于10月25日前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其监督抽检汇总表、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检查和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抽查工作总结及其检查案件查处汇总表和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单报至市卫健委监督科;
3、于11月15日前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全年工作总结、消毒产品监督抽查全年工作总结、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全年工作总结报至市卫健委监督科。
二、保障工作经费。
2023年省级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已下达各县(区、市)(详见《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市财社〔2022〕194号))。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
附件:山西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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