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wjw-2020-001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10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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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卫函[2020]163号
关于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体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晋中,根据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倡导”24字基本内容,组织引导广大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创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带片,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落细落小落实,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晋中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舆论保证和精神文化条件。
二、创建类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是指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工作成效突出、特色经验明显、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具体分为机关、医院两个类型。
三、创建共性指标
(一)各示范点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内容,主要以宣传性的大型宣传牌、宣传栏、宣传版面为主;
(二)各示范点要有道德模范、最美晋中人等先进典型的宣传;
(三)各示范点要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相关内容及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
(四)各示范点要有文明礼仪、传统美德等相关内容宣传;
(五)各示范点内外环境整洁,做到绿化、亮化、美化。
四、创建具体要求
(一)核心价值观机关示范点。
1、在醒目位置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2、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办公环境,用好宣传栏、LED显示屏、门厅宣传等载体发布核心价值观;
3、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培训、宣传标语、视频动画;开展敬业奉献主题讨论,开展紧扣行业主题的征文、演讲、书法等比赛,激发学习热情;
4、有服务窗口的单位在办事大厅常年设置志愿服务岗,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5、单位内部制度健全规范,工作人员用语文明,态度热情,没有吃拿卡要和懒政怠政现象;
6、开展道德讲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有本单位评选的优秀员工、道德模范、最美晋中人等宣传内容。
(二)核心价值观医院示范点。
1、在医院醒目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和职业规则,导医标识清晰,服务窗口排队等候有序;
2、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3、医院门诊大厅内要常年设置志愿服务岗,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4、医院LED大屏要定期播放本院评选的最美医务工作者及道德模范、最美晋中人等先进事迹;
5、将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医院日常培训活动;
6、医院大楼内无吸烟现象,公共卫生间设有禁烟、节约用水等温馨提示,大门口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7、医院食堂内要有文明餐桌、节约用水等温馨提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卫体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发动、指导协调的重要职责,研究创建规律,细化创建标准,加强日常指导。各地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举措,高标准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并于4月2日前将创建单位名单和该单位创建方案报送至市卫健委宣传科邮箱。
(二)突出行业特色。各示范点建设要围绕核心价值观,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围绕主题,勇于创新,不断丰富示范点创建的内容形式和活动载体,体现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要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和突出贡献作为今年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和培育一批动手早、行动快、标准高、有成效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用先进典型带动和推动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建设工作。对工作成效突出、推广价值较高的示范点,市卫健委将将推荐全市、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
联系人:吴晓
联系电话:2638511
邮箱:jzswjwxck@163.com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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