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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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wjw-2020-0019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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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爱卫办函〔2020〕16号

关于推荐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市)爱卫办(爱卫指导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市直医疗机构、市全民健康医学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市卫生城镇、卫生乡村和健康试点创建成果,提升卫生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市爱卫办决定组建市级卫生创建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数量

      各县(区、市)推荐从事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专业人员各1名。市直各相关单位推荐相关专业人员1—2名。

       二、推荐条件

     (一)业务能力

      1.被推荐人应熟悉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工作,熟练掌握《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山西省卫生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的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政策,能够胜任国家(省)卫生城市、乡镇(县城)创建、复审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的申报审定、督导检查、整改推进、技术评估、考核评价、报告起草等工作。

      2.被推荐人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者较长时间从事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身体素质

       被推荐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技术指导工作。

     (三)工作作风

      被推荐人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在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受外界干扰,保守工作秘密。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县(区、市)、各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和标准积极遴选人员,推荐前应征得被推荐人和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填写《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各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责,保证推荐专家的专业、能力以及推荐内容的真实性。

     (二)市爱卫办将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名单》(见附件2),对专家进行定期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取。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一年两次不参加工作的专家,将取消其专家资格。专家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市爱卫办将向省爱卫办推荐,吸收其为省爱卫办评审专家。

     (三)请各县(区、市)、市直各相关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名单(电子版)汇总后报市爱卫办。

      邮    箱:jzawh@126.com   联 系 人:任小慧    联系电话:0354-2639365

      邮件主题注明××县(区、市)爱卫办推荐专家

      附件1: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表

      附件2: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名单

     附件1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表.xlsx

     附件2晋中市卫生创建专家库人员推荐名单.docx

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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