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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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wjw-2020-001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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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爱国卫生季活动各项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爱卫季办发〔2020〕1号

关于持续做好爱国卫生季活动各项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爱国卫生季活动领导小组,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全市爱国卫生季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三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文明卫生、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升。目前,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即将结束,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战全胜,现就爱国卫生季活动转入常态后的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楼阳生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季活动的要求,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围绕“五化”目标,实现“五觉”体验,深入开展城市提档升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大行动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洁、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疫情防控干预、经营场所标准化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健康知识普及等各项工作,带动全市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全面完成“两下两进两拆两补”任务,严格落实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垃圾、严禁违规养犬的各项规定,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给排水、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改造和管理。

       2.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整治农村“四乱”,清理农村公路、河道、农田周边等违规设置的围挡,进行绿化美化。拆除村庄内占用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貌。清除农户房前屋后的“四堆十乱”(柴堆、粪堆、煤堆、料堆,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清除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杜绝垃圾乱扔乱倒,长效保持整洁干净。

       3.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广适应地域特点、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完善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改厕后期管护,及时填埋旧厕所,规范合理使用改造后的新厕所。积极开展农村改厕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农村卫生厕所使用管护知识以及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养成,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农村改厕,管好用好卫生厕所。

       4.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场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市场内外环境监测和食品溯源、食品检测等工作,对各类市场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消除传染源,杜绝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以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发动商户全面彻底清理环境卫生。配足保洁人员,强化对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加强市场垃圾分类、收集、消毒、转运体系建设。

      (二)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卫生乡村、健康试点创建成果

      1.推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提质扩面。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榆社县、和顺县、寿阳县和榆次区东阳镇等已通过国家卫生城镇省级验收的6个县城和12个乡镇,以及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介休市,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标查找问题和不足,立整立改,切实提高创建水平,确保顺利获得命名和通过复审。同时,有条件的县(区、市)要做好下一周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准备工作,加强硬件建设、基础达标和重点难点薄弱环节整治等工作。

       2.开展卫生乡村创建专项行动。对照省卫生乡村标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围绕百里乡村振兴示范廊带精品示范村和重点治理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完善村规民约,签订村民“门前三包”责任书,以村规民约倡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防疫情”,打造一批高标准的卫生乡村。

       3.做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试点工作。省市健康城镇试点涉及的左权县、昔阳县和昔阳县大寨镇及22个村,要学习借鉴侯马经验,在巩固创卫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中国•晋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0〕28号)的要求,对照《2020年山西省健康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及标准,全面推进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社区(村庄)、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健康城镇建设的基础。

      (三)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干预行动

       1.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十进”(进家庭、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集市、进工地、进机关、进企业、进监所、进公共场所)活动,大力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和《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纳入卫生创建考核范围,切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2.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本地季节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做好病媒栖息地、幼虫孳生地的调查和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制方案,落实防制措施。在全社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控活动,加强对城乡公共绿地、公共水体、地下管井、垃圾贮存点、机关单位、居民小区、“七小”场所、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背街小巷等重点“四害”孳生地的摸排和整治工作。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消除卫生死角,控制“四害”孳生蔓延,严防疾病传播。

        3.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升能力,确保核酸检测效率,使核酸检测既保“量”又保“质”。要规范处置,严格落实“五早一就地”措施,重点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入晋人员摸排管控,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及相关环境常态化监测,早发现、早管控,从源头上遏制病毒蔓延扩散。要发挥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的“哨点”作用,对发现的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准确报告,规范隔离收治。要建立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把监测扩展到药店、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对疫情发展进行实时跟踪、重点筛查、有效预测。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进一步完善以小区、楼栋、村庄为单元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内置关口、精准管控。

       4.全面推进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烟草危害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公众主动拒绝、远离电子烟。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公共场所建设,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戒烟门诊服务,营造群众就医无烟健康环境。

       三、时间节点

     (一)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的工作:

       1.市县城区及延伸30%的乡镇于9月底全部完成“两下两进两拆两补”任务。

       2.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在坚持常态化开展“四乱”整治的基础上,10月底前完成4.2万座户厕改造任务。

      (二)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工作:

       1.2019年通过省级评审验收的6个国家卫生县城和12个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国家抽查暗访,获得命名。

       2.全市申报创建的26个省卫生乡镇、623个省卫生村获得省命名。

       3.市县两级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比例达到30%。

      (三)2021年3月底前完成的工作:

       1.各健康试点单位遴选5—10个各类健康细胞建设试点,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进行巩固提升,每季度汇总报告推进情况。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

       3.做好新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基础达标和申报资料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各单位要坚持补短板、防反弹、强管理、抓常态,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任务常态化、工作制度常态化、有效措施常态化、督导检查常态化,不断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打赢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战“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各县(区、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爱国卫生工作,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持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的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继续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注重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监督合力,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行为习惯;要注重典型引路,坚持打造典型样板和面上整治推进相结合,不断巩固扩大工作成果。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级爱卫会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各县(区、市)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爱卫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爱卫会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将定期予以通报。

       联 系 人:任小慧    联系电话:0354-2639363    邮    箱:jzawh@126.com

 晋中市爱国卫生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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