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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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爱卫会发〔2018〕1号

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爱卫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晋中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爱卫办。

晋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晋中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进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城镇相关标准要求和《晋中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合理施药,科学除害,通过综合防制,确保蚊、蝇、蟑螂、鼠“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减少传染病发病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我市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建设健康晋中奠定基础。

         二、防制范围重点及职责分工

        防制范围:全市城乡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及公共场所。

        防制重点:城乡集(农)贸市场、餐饮店、宾馆、饭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垃圾污水处理场所及设施、粮库、公园、绿地、医院、学校、汽车站、火车站等。

       职责分工:病媒生物防制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块块监督”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专业队伍与依靠群众相结合、集中统一与日常消杀相结合、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方针。

      (一)各级政府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测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预算。

      (二)各级爱卫会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防病需要,及时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统一消杀等活动。

      (三)卫生、规管、住建、教育、交通、食药、工商、农业、质监等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发现监管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设施不完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应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按照爱卫会的部署,积极组织责任区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具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区域参照《晋中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第九条执行。

      (五)乡(镇)、村要结合拆违治乱提质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和粪污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六)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防控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并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

      (七)市、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四害”防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监测报告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 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治本措施。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把除“四害”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1、彻底消除各类无用积水。积水是蚊虫孳生的必要条件,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翻缸倒罐、平洼填坑,疏通下水道、沟渠、河道,保持水流畅通;及时排除生产生活区域的各类无用积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

       2、彻底清除垃圾和粪污。垃圾、粪便是蝇类孳生的理想场所。环卫部门要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垃圾箱、公共厕所周围的地面要做到硬化,保持清洁卫生。各县(区市)要加快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进程,落实粪污处理长效措施。

        (二)组织开展集中消杀活动

        各县(区、市)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时间的要求,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组织开展灭鼠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对重点部位已破损的防鼠设施要进行修复完善,在坚持常年灭鼠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开展春季和秋季集中灭鼠活动,把鼠密度和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坚持做好灭蟑螂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于7月至9月间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灭蟑突击活动。各单位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店、宾馆、农贸市场及广大群众家庭要开展经常性灭蟑工作,要将灭蟑工作重点放在环境治理上,堵洞抹缝,完善下水道的防蟑措施,清除室内外蟑螂生存环境,遏制蟑螂扩散。

       3、集中开展灭蚊、蝇工作。于5月至9月集中开展两次灭蚊蝇活动,在应用药物、生物等方法控制蚊蝇孳生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蚊蝇设施,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点,铲除蚊蝇孳生地,最大限度降低蚊蝇密度。

       (三) 健全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防鼠防蝇设施建设是除灭“四害”的治本措施之一,在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消杀的基础上,要科学指导各单位健全完善各类防鼠防蝇设施,严格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彻底堵塞鼠蝇通道和滋生环境,巩固整治成果。 

       (四)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资料数据报送工作。市、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资料、监测数据的整理报送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防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科学规范实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科学指导,合理用药,确保安全,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鼠药。

       3、宣传发动群众。各级爱卫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除“四害”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使除“四害”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的除害防病意识。

       4、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爱卫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四害”防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市场监管、卫生监督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对各行各业除“四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强对“五小”行业、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执法检查,对防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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