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jz-wjw-2021-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卫发〔2020〕29号

各县(区、市)卫健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妇儿工委、团委、妇联,市妇幼保健院及相关市直医疗机构:

    2020年,市政府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列入民生实事之一。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妇儿工委、团委、妇联共同制定了《2020年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落实各项内容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人民政府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晋中市委员会          晋中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2月16日

 

 

 

2020年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是2020年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两纲》《两规》、国家和我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健康晋中建设等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市政府民生工程,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前保健,筑牢出生缺陷防治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对婚检政策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婚检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机整合;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区、市)。

(二)服务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籍,并拟在本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02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尚未婚检的夫妇,可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所在地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接受免费婚检服务。

(三)婚检项目。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要求,重点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疾病3种疾病,共开展14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内容。

1.咨询服务3项。①婚前卫生指导(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性生理与卫生知识,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出生缺陷防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等);②婚前卫生咨询(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科学的婚育医学指导意见,对受检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③病史询问(了解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

2.体格检查3项。①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②女性生殖系统检查;③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3.实验室检查7项。①阴道分泌物检查(含清洁度、滴虫、霉菌、淋病检查);②血液常规检验(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③尿液常规检验(12项);④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⑤艾滋病病毒筛查;⑥梅毒螺旋体筛查;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

4.影像医学检查1项。胸透或胸片。

未婚先孕的,凭孕产保健或助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早孕诊断证明,女方可自愿选择免费婚检服务项目。当事人自愿放弃免费婚检服务中部分项目的,当事人要写出书面申请并按手印(申请书要粘贴在婚前医学检查表背面)。申请书样式见附件4。

除上述项目外,各地可因地制宜,将心电图、B超、精液分析、染色体检查等内容纳入婚检辅助项目,采取个人自付或当地财政补贴提供免费服务的方式进行。

(四)婚检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各县(区、市)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必须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承担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审批许可。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原则上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确有困难的,可通过下列途径实施:

1.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医学检查项目就近委托当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咨询服务、体格检查、抽血等项目仍由本单位承担。

2.城区的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以打包形式就近优先委托当地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委托当地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确实不方便群众的,也可委托其它有婚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县级委托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的,必须事先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批复执行。

涉外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指定妇幼保健机构(或直接到省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五)工作流程。

第一步: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军人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指定婚检机构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业务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政府免费婚检政策,并配合做好婚检资料的发放工作,引导其参与免费婚检。

第二步:婚检机构尽量当天(不超过3个工作日)分别向受检双方反馈婚检结果,提出医学意见,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三步:针对婚检报告单,分别对男女双方当事人进行科学婚育指导,提供婚前卫生咨询。

第四步:男女双方当事人根据医学意见,携带《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五步:信息收集报送。各县(区、市)按照全省统一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网络直报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婚检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员依据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当日填报免费婚检数据;未在户籍所在地指定婚检机构享受免费婚检服务,但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婚检内容在省内其它免费婚检机构已自费进行婚检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指定机构审核把关并按照标准报销,婚检数据由负责报销的县级信息员填报(收取当事人婚检费用的免费婚检机构信息员不再重复填报婚检数据)。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每周主动与当地婚姻登记部门逐人核对已参加免费婚检人员的婚姻登记情况,并填报相关数据。

各级婚检机构应针对精神疾病、传染性病、遗传疾病等疑难病症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签订转诊协议。转诊协议样式见附件5。婚检医师在婚育指导环节,对于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需要参考专科诊断意见或转诊时,应开具转诊单,建议其到有资质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确诊,确诊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转诊单样式见附件6。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筹划、协调、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对辖区婚检人员信息数据的收集报送,承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赋予的具体任务。

(三)免费婚检机构。负责为婚检人群提供规范的婚前保健、检查、咨询、指导、转诊等服务工作及信息数据收集报送。

(四)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的作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婚检机构)对拟结婚登记人群进行现场动员、政策宣传、发放免费婚检资料等工作,并定期核对相关数据。

(五)妇儿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对政府免费婚检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和鼓励有结婚准备的人员自觉主动参与免费婚检。

(六)财政部门。负责对免费婚检项目资金进行拨付、结算等工作。                      

五、服务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婚检时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且接受检查(现役军人男女双方有特殊情况的可单独对一方进行婚检)。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其它服务或按当地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二)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婚检要充分尊重男女双方意愿,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在不违反《婚姻登记条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要灵活掌握运用各项政策,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避免发生投诉和纠纷事件。

(三)义务咨询告知原则。承担婚检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咨询告知受检双方的义务。

(四)规范服务原则。严格按照《婚前保健技术规范》(试行)和本实施方案等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各级婚检机构要尊重受检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受检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男女双方的咨询和检测结果反馈应分别单独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方便群众原则。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尽可能将婚前医学检查场所与婚姻登记场所就近就便设置,鼓励婚检机构进驻当地便民服务场所或政务大厅,积极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生育指导等“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要联合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派出专人进行宣教;也可通过设置板报、张贴标语和宣传挂图、播放相关知识宣传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广泛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在线预约、检查结果提醒查询、智能终端等便民惠民服务。

(七)婚检孕检整合原则。婚检孕检整合办法及整合内容见附件7、附件8。

六、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

2020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各县(区、市)财政部门收到指标后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将经费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各县(区、市)财政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监督评估、设施设备购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补助标准

婚检结算标准为300元/对。

(三)开支范围

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婚检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咨询、指导、检查、检测过程中的人员报酬和耗材、试剂、必需设施补充等开支。

(四)结算方式

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婚检量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为婚检定点机构拨付资金。

2020年未在户籍所在地指定婚检机构享受免费婚检服务,但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检查项目在省内其它免费婚检机构自费进行婚检的,由男女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检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婚检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的原件(报销单位留存),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按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婚检费用。

省内现役军人在部队所在地参加免费婚检,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城市不能同时到场接受检查的,可以对现役军人一方单独进行婚检,另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检报告单复印件、婚检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印件、发票的原件由现役军人接受婚检的医疗机构留存归档,并给予报销150元。若另一方在省外接受免费婚检的,留存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印件,仍按300元结算经费,信息数据按双方同时接受免费婚检填报。

现役军人部队所在地在省外,一方在省内且双方当事人不能同时到场接受检查的,可以对省内一方单独进行免费婚检。现役军人的身份证和军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婚检报告单复印件、婚检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印件、发票的原件由省内一方接受婚检的医疗机构留存归档,并给予报销150元。若现役军人在省外接受免费婚检的,留存其居民身份证和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印件,仍按300元结算经费,信息数据按双方同时接受免费婚检填报。

七、资料留存

免费婚检定点机构:留存享受免费婚检服务的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已婚人员的结婚证复印件、婚前医学检查表(含实验室检验报告单位、转诊单存根、书面申请单、早孕诊断证明复印件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婚检人员汇总表、婚检人员登记本。

建立转诊合作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入):留存转诊单存根、诊断报告单、转诊人员花名册等。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留存辖区婚检人员汇总表、辖区婚检人员登记本;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赋予审核报销婚检费用任务的,还要留存在省内其它免费定点婚检机构自费进行婚检的本地户籍流动人口报销经费的相关凭证(除发票需留存原件外,其它均留存复印件)。

婚姻登记部门:配合卫健部门留存《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不纳入婚姻登记档案)、免费婚检人员汇总表。

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及其填写说明、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由各婚检机构按照程序自行到当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制),参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附件式样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要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各级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妇幼牵头,基层卫生、财务等配合的协作机制,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

(三)提升服务能力。各婚检机构要落实婚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开展服务。要强化婚前检查知识技能培训,各级要对参与婚前咨询、婚前保健、婚育指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四)强化督导评估。由市免费婚检工作领导组、技术指导组对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对不符合婚检工作规范及政策要求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区、市)也要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免费婚检机构)要会同民政、妇儿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及采取张贴挂图、发放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免费服务内容、免费标准、服务流程、注意事项等,特别要加大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委会等宣传作用,引导和鼓励有结婚准备的人员自觉主动参与政府免费婚检。

 

附件:1、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2020年涉外人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当事人自愿放弃免费婚检服务部分项目申请书

  5、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合作协议

  6、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单

  7、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两免”)整合办法

  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整合表

  9、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汇总表

  10、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登记本

1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信息系统日(周)统计报表

         

 

 

附件1

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高榆红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马  波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李英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慧 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白  力 共青团晋中市委员会副主任

        王亚男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贾彦如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妇幼科,办公室主任由马波兼任,具体负责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组织筹划、具体实施、督导考核、进度分析通报等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府民生实事办公室,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落实领导组的工作安排的其他工作。

 

 

 

 

 

 

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技术

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彦如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常建丽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田芸芳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赵爱俊 榆次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王丽红 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武俊卿 市妇保健院儿科主任

张俊威 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张玉仙 市妇幼保健院彩超室主任 

        张丽芳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刘铁牛 榆次区妇幼保健院男性科主任

 技术指导小组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项目业务培训、质量控制、技术指导、信息数据汇总报送等工作,落实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2

2020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省市

县(市\区)

免费婚检定点医疗机构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1

太原市

太原市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迎泽区南内环街149号

0351-5620800

(5620811)

2

迎泽区

迎泽区中心医院

迎泽区兴隆街8号

0351-5271055

3

杏花岭区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

杏花岭区府西街8号

0351-4162312

4

太原市中心医院

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二道巷7号

0351-5656021

(5656023)

5

万柏林区

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万柏林区众纺路2号

0351-6184698

6

小店区

小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小店区人民北路28号

0351-7171256

7

尖草坪区

太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草坪区花园后南街9号

153******7306

8

晋源区

中化二建集团医院

晋源区义井街26号

0351-6853825

9

古交市

古交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古交市建设路4号

0351-2982022

10

清徐县

清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清徐县康乐街康东巷19号

0351-5796120

(5796390)

11

阳曲县

阳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阳曲县商贸新街176号

0351-5566893

12

娄烦县

娄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娄烦县县城南大街

133******2957

13

大同市

平城区

平城区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平城区天胜雅园E区

0352-7669812

14

云冈区

云冈区人民医院

云冈区口泉泉武街1号

0352-8608300

15

新荣区

新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荣区长城西街(原计生委院)

0352-7646709

16

云州区

云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云州区西街金农花园内

0352-7294651

17

阳高县

阳高县中医院

阳高县高柳街

0352-6798970

18

天镇县

天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天镇县城内大西街

0352-6822554

19

浑源县

浑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浑源县永安镇迎宾东街

0352-8474801

20

灵丘县

灵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灵丘县新建北路

0352-8674009

21

广灵县

广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广灵县广安西街卫体局院内

0352-8972019

22

左云县

左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左云县云兴北大街

0352-3837966

23

朔州市

朔城区

朔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朔城区鄯阳街128号

0349-5667476

24

怀仁市

怀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怀仁市怀安大街17号

0349-5960057

25

应  县

应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应县卫生大楼

0349-5022142

26

右玉县

右玉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右玉县长虹西街

0349-8031371

27

山阴县

山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山阴县王家涧路

130******4036

28

平鲁区

平鲁区中医医院

平鲁区平安东街13号

0349-6063424

29

忻州市

忻府区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忻府区七一北路七一桥北300米

0350-8943888

30

忻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忻府区建设南路怡居苑A区

0350-2021120

31

河曲县

河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476号

0350-8188180

(8713301)

32

静乐县

静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静乐县朝阳街61号

0350-7825950

33

岢岚县

岢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岢岚县居仁街65号

0350-4537436

34

保德县

保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保德县东关镇府前西大街

0350-7322661

35

神池县

神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神池县府西街东关市场院内

0350-4231884

36

原平市

原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原平市教育南路145号

0350-8223109

37

定襄县

定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定襄县晋昌镇城中街3号

155******3712

38

宁武县

宁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宁武县人民街0118号

0350-4723659

39

代  县

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代县城北门街26号

0350-5222294

40

偏关县

偏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偏关县新关镇文华街

0350-7622403

41

繁峙县

繁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繁峙县繁城镇石龙西街17号

0350-5524134

42

五台县

五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五台县台城镇新城路

0350-8757818

(8757828)

43

五寨县

五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五寨县城阳苛西路

173******2297

44

吕梁市

吕梁市

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离石区马茂庄路337号

0358-8280097

45

离石区

离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离石区滨河南东路218号

0358-8222101

46

柳林县

柳林县妇幼保健院

柳林县贺昌大街135号

0358-4024816

47

中阳县

中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阳县东环路67号

0358-5022433

(5029055)

48

石楼县

石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石楼县城内月亮湾(瑞金街)

0358-5720098

49

交口县

交口县人民医院

交口县云梦街

0358-5422217

50

方山县

方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方山县方正街419号

0358-6022482

51

临  县

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临县南关街104号

0358-2386900

52

岚  县

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岚县人民路9号

0358-6720289

(6726507)

53

兴  县

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兴县城内新建西路

0358-6324089

54

交城县

交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交城县下关街商品楼1号

0358-3523740

55

文水县

文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文水县城子夏大街西口

0358-3018176

56

汾阳市

汾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汾阳市胜利西街中段北侧巷内

0358-7222828

57

孝义市

孝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孝义市三皇路卫生大楼

0358-7636159

58

阳泉市

盂  县

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盂县金龙西街006号

0353-5613281

59

平定县

平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平定县冠山镇评梅西街33号

0353-6063334

60

郊  区

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郊区荫营东大街文昌路1号

0353-5696275

61

城  区

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城区德胜街综合楼

0353-3300603

62

矿  区

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矿区河神庙计划生育服务楼

0353-5688100

63

晋中市

榆次区

榆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龙湖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层

0354-8562197(8562388)

64

太谷县

太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太谷县南山南路民政局五楼

0354-644444

(187******2275)

65

祁  县

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祁县东风路207号

0354-5270596

66

寿阳县

寿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寿阳县博大街1号

0354-4624621

67

平遥县

平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平遥县曙光东街

0354-3588080

68

介休市

介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介休市北坛西路177号

180******9732

69

灵石县

灵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灵石县联合巷136号

0354-761258

(131******5086)

70

榆社县

榆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榆社县东升街53号    

0354-6622336

71

左权县

左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左权县北大街28号、32号

0354-8631931

72

和顺县

和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和顺县桥东路9号

0354-8141786

73

昔阳县

昔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昔阳县新西街

0354-4156385

74

长治市

潞州区

潞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潞州区太行东街福中巷1号

0355-2239529

75

潞城区

潞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潞城区中华大街339号

0355-6762186

76

上党区

上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上党区黎都东街16号

0355-8106620

77

屯留区

屯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屯留区麟绛东大街018号

0355-7532125

78

长子县

长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长子县丹朱镇南大街248号

152******9327

79

壶关县

壶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壶关县健康街5号

132******2058

80

平顺县

平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平顺县青羊镇兴华西街46号

0355-8899320

81

黎城县

黎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黎城县鼓楼街75号

0355-6564174

82

襄垣县

襄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襄垣县开元西街106号

0355-7468040

83

武乡县

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武乡县太行街99号

0355-6382738

84

沁  县

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沁县定昌镇胜利路183号

0355-7022693

85

沁源县

沁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沁源县沁河镇桥西街24号

0355-7832063

86

晋城市

城  区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城区凤台西街2753号

0356-2096109

87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城区新市西街629号

0356-3033852

88

泽州县

泽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城区瑞丰路1566号

0356-2211998

89

高平市

高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高平市东城街办泫氏东街

0356-5921240

90

阳城县

阳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阳城县新阳东街建设北路19号

0356-4223652

91

陵川县

陵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陵川县崇文镇梅园东街55号

0356-6203266

92

沁水县

沁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沁水县龙港镇新建西街848号

0356-7022571

93

运城市

盐湖区

盐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盐湖区河东西街356号

0359-2381157

94

平陆县

平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平陆县周仓路2号

0359-8715915

95

万荣县

万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万荣县汇源街018号

0359-8845661

96

绛  县

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绛县电影院广场东路8号

0359-6528120

97

芮城县

芮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芮城县舍利西街039号

139******8438

98

河津市

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河津市延平街南端

0359-5357557

99

垣曲县

垣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垣曲县电力路

138******5158

100

临猗县

临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临猗县五一南路899号

0359-5731555

101

稷山县

稷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稷山县稷峰西街17号

0359-5580011

102

新绛县

新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绛县四府街10号

0359-7521211

103

夏  县

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夏县新建南路29号 

0359-8536300

104

永济市

永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永济市西厢路164号

0359-8020039

105

闻喜县

闻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闻喜县西湖路28号

0359-7029115

106

临汾市

临汾市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临汾市北外环174号

0357-2212291

107

安泽县

安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安泽县希望街22号

0357-8524255

108

大宁县

大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大宁县新城区

0357-3421555

109

汾西县

汾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汾西县西大街

0357-5125276

110

浮山县

浮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浮山县西环路中段西侧

0357-6160060

111

古  县

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古县丹凤路16号

0357-8322247

112

洪洞县

洪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洪洞县城内文庙街

0357-6222897

113

侯马市

侯马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侯马市文公路423号

0357-4224797

114

霍州市

霍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霍州市开元街永康南路

0357-5575158

115

吉  县

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吉县新华街311号

0357-3997263

116

蒲  县

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蒲县北大街146号

0357-5323958

117

曲沃县

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曲沃县文公大街18号

0357-5513972

118

隰  县

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隰县北城新区

0357-6732956

119

乡宁县

乡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乡宁县滨河东路65号

0357-6038186

120

襄汾县

襄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襄汾县东大街20号

0357-3622348

121

翼城县

翼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翼城县翔翼西街102号

0357-4932966

122

永和县

永和县人民医院

永和县药家湾

0357-6012137

123

尧都区

尧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尧都区五一路46号

0357-2013022

 

 

 

 

 

 

 

 

 

 

 

 

 

 

 

附件3

2020年涉外人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省市

涉外人员免费婚检定点医疗机构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1

山西省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

0351-3361599

2

太原市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迎泽区南内环街149号

035-5620800(5620811)

3

大同市

大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平城区恒安街7号

0352-6249360

4

朔州市

朔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朔城区鄯阳街128号

0349-5667476

5

忻州市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忻府区七一北路七一桥北300米

0350-8943888

6

吕梁市

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离石区马茂庄路337号

0358-8280097

7

阳泉市

阳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华西街常青园巷6号

0353-2033835

8

晋中市

榆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龙湖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层

0354-8562197(8562388)

9

长治市

潞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潞州区太行东街福中巷1号

0355-2239529

10

晋城市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城区凤台西街2753号

0356-2096109

11

运城市

盐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盐湖区河东西街356号

0359-2381157

12

临汾市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尧都区北外环174号

0357-2212291

 

 

 

 

 

 

 

 

 

 

 

附件4

当事人自愿放弃免费婚检服务部分项目申请书

(请当事人务必认真阅读)

项   目

女性

签署意见

男性

签署意见

婚前卫生指导(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性生理与卫生知识,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出生缺陷防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等)

必检

必检

病史询问(了解孕育史、疾病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

必检

必检

体格检查

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

——

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

——


实验室检  查

阴道分泌物(清洁度、滴虫、霉菌、淋病等检查)


——

——

血液常规检验(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



尿液常规检验(12项)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艾滋病病毒筛查

必检

必检

梅毒螺旋体筛查

必检

必检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

必检

必检

影像检查

胸透(或胸片)



婚前卫生咨询(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科学的婚育医学指导意见,对受检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必检

必检

 

填写说明:1.请当事人务必认真阅读,若自愿放弃,请本人在空格内签署“自愿放弃”(不得代签);

          2.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漏检后果自行承担,婚检机构概不负责。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02  年     月     日     

 

附件5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合作协议

甲方(转入):

乙方(转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省卫健委出台了《2020年山西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为保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质量,解决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限制,针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                 疾病(①遗传性疾病、②重大传染病或③精神疾病等方面疑难病症)的诊断检查需求,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建立转诊合作关系,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工作。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对乙方转诊的婚前医学检查患者,安排进行相关科室的检查,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缴费。

3.甲方要建立婚前医学检查转诊人员花名册,登记转诊人员的疾病诊断结果及医学建议,保存转诊单,出具诊断报告单,在婚检证明上提出医学建议。

4.甲方对乙方转诊人员做到合理检查、规范诊疗、合理收费、热情服务。

5.甲方向乙方提供针对婚前医学检查中相关疾病的专家信息,方便转诊。同时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疑难病症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单位要制定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转诊制度和流程。建立转诊登记表,留存转诊单存根。

2.乙方要熟悉转诊医院的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被转诊人员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3.乙方在上转患者时,要认真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单》中的项目,详细填写基本情况、病史摘要及体征、转诊目的等。

4.乙方转诊患者需提前联系告知甲方负责人,方便甲方安排接待患者。

5.乙方对转诊患者做好随访工作,了解掌握检查诊断情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补充协议。合同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止。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6

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单

                                    转诊申请        年     月     日

拟转           医院          科室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前医学检查日期

病史摘要及体征:

 

 

 

 

 

 

转诊目的

 

 

 

 

 

 

申请转诊单位                      申请转诊医师                    

                                   转诊记录         年      月     日

病史及检查:

 

 

 

 

 

 

诊断:

 

 

 

 

 

                 医院                    医师

 

本表一式三份,转出婚检机构在转出时留存一份,粘贴在《婚前医学检查表》背面,并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上标注转出时间、转入单位等信息;确诊后,由转入(确诊)医疗卫生机构、受检本人各留存一份;确诊医师要同时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上提出医学建议。

 

 

附件7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简称“两免”)整合办法

 

一、“两免”条件

服务对象同时选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时,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短期内计划怀孕的。

二、“两免”内容

在开展14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增加11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内容。分别是:

1.实验室检查8项:①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②血清葡萄糖测定;③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④肾功能检测(肌酐);⑤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⑥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⑦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⑧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2.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3.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4.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三、“两免”经费结算

按照免费婚检补助标准(300元/对)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标准(240元/对)分别进行结算。

四、“两免”资料数据

检测报告单、存档资料、信息数据等分别按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要求分类存档、报送。

五、其它情况

男女双方均为城镇户籍的人员,如自愿同时接受免费婚检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加的11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费225元。

在市、县财政支持下,已经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到城镇计划怀孕夫妇的,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两免”政策要求,对增加的11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内容进行免费。

 

 

 

 

 

 

 

 

 

 

附件8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整合表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内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

序号

项   目

女性

男性

序号

项   目

女性

男性

1

婚前卫生指导(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性生理与卫生知识,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出生缺陷防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等)

同左

2

病史询问(了解孕育史、疾病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

3

体格检查

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

4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5

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6

实验室检  查

阴道分泌物(清洁度、滴虫、霉菌、淋病等检查)


1

实验室检查

ABO血型和Rh阳/阴性

7

血液常规检验(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

2

血清葡萄糖测定


8

尿液常规检验(12项)

3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9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4

肾功能检测(肌酐)

10

艾滋病病毒筛查

5

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11

梅毒螺旋体筛查

6

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12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

7

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8

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13

影像检查

胸透(或胸片)

9

影像检查

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14

婚前卫生咨询(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科学的婚育医学指导意见,对受检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10

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11

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附件9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区)

姓  名

性别

年龄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填报人:                                 审核人(单位领导):

填写说明:

1.在本机构现场接受免费婚检服务的、已报销婚检费用的人员信息,均要填写纳入上述免费婚检人员汇总表。

2.在本机构自费婚检人群的相关信息,不填入本表。


附件10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登记本

序号

202  年

婚检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检查结果

 

医学意见

婚前卫生咨询

咨询指导结 果

出具

婚检

证明

日期

已婚检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情况

未见异常

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

精神疾病

生殖系统疾病

内科系统疾病

其它疾病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情形

建议暂缓结婚

建议不宜生育

建议不宜结婚

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避孕

孕前保健

疾病

性知识

优生

其他

合计(人)














——



1






























































2






























































3






























































4






























































5






























































6






























































 

  说明:1.现场接受免费婚检服务的、已报销婚检费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均要填入本表;2.在本机构自费婚检人群的相关信息,不填入本表。

 

 

 

 

 

附件11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信息系统日(周)统计报表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区划名称

免费婚检人数(对)

办理结婚登记人数

(不含补证)

婚检率(%)

检查结果(人)

疾病检出总数(人)

疾病检出率(%)

(人)

医学意见(人)

未见异常

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

精神疾病

生殖系统疾病

内科系统疾病

其它疾病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建议暂缓结婚

建议不宜生育

建议不宜结婚

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总数(对)

其中,免费婚检人数(对)

a

b

c

d

e=b/c

f

g

h

i

j

k

l

m=g+h+i+j+k+l

n=m/(b*2)

o

p

q

r

s

t









































































































































































































 

 

 

 

 

 

 

 

 

 

 

 

 

 

 

 

 

填表说明:C和d两栏数据,由婚姻登记处提供,县级妇幼机构信息员于每周第一个法定工作日填报上周数据;其余栏目数据,均由县级信息员当日填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