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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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xjz-wjw-2017-00035 发布机构: 卫计委
生效日期: 2017-09-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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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55号)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晋爱卫发〔2017〕5号)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启动健康村镇建设试点”的要求,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健康晋中建设、实现“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针对全市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促进健康服务的公平可及。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山区延伸和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树立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扩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找准城乡发展中影响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设的思路、方法、模式,不断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选择2个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乡镇和22个省卫生村作为首批省级和市级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启动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到2018年底,形成一套较为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有效推动健康示范县城、示范村镇、示范“细胞”工作,基本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到2020年,力争所有试点县城和试点村镇分别达到建设标准,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为建设健康晋中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健康城市(县城)建设
   1.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中医特色康复等服务,探索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公厕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厕服务体系。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进行环境状况评估。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布。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切实落实消毒卫生措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提升饮用水水质,确保水质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整治工业废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规管局、市经信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5.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建立健康食品追溯体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市安监局、市农委、市食药局、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健康村镇建设
   1.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推进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和宽带普及。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大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力度,乡镇应当建有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简单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户分类投放体系。采取城市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规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突出工程管护机制建设,综合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辅以新建改建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村新建住房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鼓励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建设可持续符合国标的卫生厕所,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统筹实施改水改厕,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疏浚沟渠河道。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城乡保洁一体化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秸秆焚烧,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步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规范种植和绿色养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深入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保护自然景观,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有历史记忆、农村特点、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宜居村镇。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乡带村,以村带户,有效破解农村卫生管理难题。(责任单位:市规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爱卫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资源,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方便农村居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难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在村卫生室全面推广中医药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5.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乡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体育健身志愿者,带动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健康“细胞”建设
   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健康社区为单元,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完善控烟措施,创建无烟行业、系统;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9月)
   1.市级制定《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和《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2017-2020)》。
   2.各县(区、市)要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启动开展健康城镇试点和县(市、区)健康村镇、健康“细胞” 试点建设工作。
   (二)启动建设阶段(2017年10月-12月)
   1.各试点县城、乡(镇)、村因地制宜,参照市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指标任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2.非国家卫生城镇要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并将建设健康城镇、健康“细胞”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础性指标和任务贯穿其中,创建高质量、高水平的国家卫生城镇,为建设健康城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建设阶段(2018年1月-12月)
   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制定健康村镇评价标准。具体任务是:
   1.扎实推动试点建设工作,突出各试点特色建设。
   2.总结各县(区、市)经验做法,开展试点经验交流活动。
   3.根据省健康村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健康“细胞”评价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2020年)
   主要任务是扩大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健康城镇建设示范县城、示范村镇和示范“细胞”。具体任务是:
   1.积极推广各类试点的建设模式,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范围,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扩大健康城镇、健康“细胞”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2.基本建成2个省健康示范县城,1个省健康示范乡镇、22个健康示范村和一批健康示范“细胞”。
   3.分析评价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效果,不断完善和调整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更加科学规范地推进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
   (五)完善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月)
主要任务是巩固提高已有的建设成果,为建设健康晋中奠定坚实基础。具体任务是:
   1.全面总结和评估建设成果,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持续建设。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统筹谋划好全市“十四五”期间爱国卫生工作奠定基础。
   2.进一步完善提高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健康示范县城、村镇和“细胞”建设,强力推进健康晋中建设进程,促进健康晋中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各县(区、市)要将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级爱卫组织机构,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制订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规划。
   (二)建立凝聚群众的宣传动员机制
   各县(区、市)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等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和建设工作。要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功效,强化舆论引导,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行为。要将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与本地卫生城镇创建和美丽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借鉴卫生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建设工作。
   (三)建立齐抓共管的协调运行机制
   各级爱卫会和各部门在试点建设小组的领导下,要细化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以任务书、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要积极营造履行职责、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建设氛围和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优势互补的工作氛围。认真组织,真抓实干,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同时,各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
   (四)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保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投入。要有效整合部门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参与,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五)建立严格有效的督查考评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要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区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阶段性评价指标。要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卫生创建和健康评价机构,对卫生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建设效果。
   (六)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价机制
   市爱卫会办公室将按照《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2017-2020年)》指标内容,对省、市健康城镇试点开展督导评价,总结各级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推广。各县(市、区)爱卫会也要加强对本级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附件:《晋中市首批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健康村建设试点名单》
 
 

晋中市首批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健康村建设试点名单

 
   一、健康县城(2个)
   昔阳县县城(省级试点)  
   左权县县城(省级试点)
   二、健康乡镇(1个)
   昔阳县大寨镇(省级试点)
   三、健康村 (22 个)
   1、榆次区
   东阳镇庞志村(省级试点)   
   修文镇东长寿村(市级试点) 
   2、太谷县
   胡村镇朝阳村(省级试点)    
   水秀乡北郭村(市级试点)
   3、祁县
   昭馀镇下申村(省级试点)    
   贾令镇左墩村(市级试点)
   4、平遥县
   段村镇横坡村(省级试点)   
   岳壁乡高林村(市级试点) 
   5、介休市
   城关乡梁吉村(省级试点)
   龙凤镇张壁村(市级试点)  
   6、灵石县
   交口乡东逻村(省级试点)
   南关镇西许村(市级试点) 
   7、寿阳县
   南燕竹镇北燕竹村(省级试点)
   朝阳镇付家垴村(市级试点)    
   8、昔阳县
   大寨镇大寨村(省级试点)
   乐平镇瑶湾村(市级试点)
   9、和顺县
   义兴镇井玉沟村(省级试点)
   松烟镇水滩村(市级试点)
   10、左权县
   辽阳镇东沟村(省级试点)
   桐峪镇下武村(省级试点)
   11、榆社县
   云竹镇东庄村(省级试点)
   云竹镇清风村(市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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