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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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xjz-wjw-2017-00036 发布机构: 卫计委
生效日期: 2017-09-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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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2017-2020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55号)和山西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2017-2020年)》(晋爱卫发〔2017〕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启动健康村镇建设试点”的要求,在《晋中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建设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针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是解决城市现存的健康问题,促进和保护城市居民健康、促进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策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爱卫会主任刘延东在2016年6月召开的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健康中国建设目标,推进“两个转变”工作内容——从偏重环境卫生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工作模式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进“三个提高” ——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强调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五大健康”的具体内容,将健康融入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山西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不懈奋斗。
   三、规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选择2个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乡镇和22个省卫生村作为省、市健康城镇建设试点;各县(区、市)启动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到2017年底,建立健全省、市、县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管理机制。2018年,探索完善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指导推动健康城镇、健康“细胞”试点工作,基本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到2020年,力争所有试点县城、试点村镇、试点“细胞”分别达到示范标准,带动全市健康城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
   (二)基础性指标任务
   1.健康环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做到科学合理、兼顾长远。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提高节能水平。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环境。
   (1)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75.4%(指标定义:设区的市年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12)执行;口径范围:市域)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指标定义: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量/某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规管局 
   (3)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率100%(指标定义:城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按照国家部署和标准要求实现全覆盖。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指标定义:在建成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建成区生活垃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总量×100%;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规管局
   (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90%(指标定义: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量占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量/农村生活垃圾总量×100%;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规管局
   (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指标定义: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的厕所占农村中所有厕所总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本地当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总户数/本地当年农村总户数×100%;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7)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指标定义:建成区内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以平方米/人表示>;计算方法:建成区公园绿地总面积<万平方米>/当年建成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规管局
   (8)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达到5%(指标定义:已创建成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市域范围县和乡镇级区划总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国家卫生县城<乡镇>个数/县和乡镇级区划总数×100%;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2.健康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9)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5%(指标定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常住人员中已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常住人口数×100%; 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0)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4.5%(指标定义:在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和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百分比;计算方法: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数/<期末城镇从业人员人数+报告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1)城市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1.5平方米(指标定义:当地建成区常住居民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以平方米/人>表示;计算方法: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室外+室内>(平方米)/当年建成区内常住人口数;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12)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小于0.2(指标定义:辖区内每生产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的比率;计算方法:报告期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报告期内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13)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到2020年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由省食药局进行解释、测算;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食药局
   (1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4%(指标定义:辖区内高中阶段学生总数占辖区同年龄段常住人口总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全市生源高中阶段教育在学人数/全市<15-18>岁人口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指标定义:辖区内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计算方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当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10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3.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
   (16)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占年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1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0%(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占年内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75%(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类疾病>占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19)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报告及时率100%(指标定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市级≥0.8,县级≥0.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为100%;计算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应报告总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0)儿童健康管理率85%以上(指标定义: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占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1)早孕建册率85%以上(指标定义:年度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的人数占该年度辖区内活产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年度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2)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管理率90%以上(指标定义:辖区内以现住址为统计口径,在感染者和病人中,能够随访管理的比例。“随访管理”是指一个自然年中,至少做过一次体检或免疫水平(CD4)检测或者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计算方法:<随访管理的感染者+病人>/<全部感染者+病人>×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3)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1人(指标定义:辖区内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执业医师人数和执业助理医师人数的总和;计算方法:<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1000/全省常住人口数;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指标定义:辖区内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比例;计算方法: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总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5)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达70%以上(指标定义:辖区内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占所有村卫生室的比例;计算方法: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总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6)人均期望寿命77.3岁(指标定义:辖区内年度户籍人口0岁尚存者预期平均尚能存活年数;计算方法:Ex<人均期望寿命>= TX<生存总人年数>/LX<尚存人数>;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7)婴儿死亡率低于5.5‰(指标定义:指辖区内当年婴儿出生后不满周岁死亡人数占同期活产人数的比率;计算方法: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数/同年活产儿总数×10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8)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3/10万(指标定义:辖区内当年妇女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于各种原因的孕产妇,占同期每10万次分娩活产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某年孕产妇死亡数/同地区活产数>×1000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29)结核病发病率低于58/10万(指标定义:辖区内当年常住人口中新发结核病人数占该人群人口总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新发结核病人数/当年常住总人口数>×1000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4.健康人群。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实施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保证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评价干预效果。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3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指标定义:辖区内具备基本健康素养居民占所有居民的百分比;计算方法:调查居民中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调查居民总人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30%(指标定义:辖区内抽样调查人群<15岁及以上>中吸烟者占调查者总数的百分比;计算方法:被调查者中吸烟者人数/被调查者总数×100%;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近1/3(全省1100万)(指标定义:辖区内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计算方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33)每万人拥有志愿者人数1300人(指标定义:志愿者是指提供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定义来源于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计算方法:辖区内拥有志愿者总人数×10000/本市总住人口;口径范围:市域)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5.健康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倡导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6.健康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纳入重要工作,与城镇创卫工作协同推进,在国家卫生城镇的基础上遴选确定本级健康城镇建设试点,县(市、区)在国家卫生乡镇、省卫生乡镇、村和美丽示范村等的基础上遴选健康村镇和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政策推进文件,提出建设指标和阶段性目标,将健康城镇建设融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持续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使健康城镇建设取得实效。
   (34)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政策文件
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改善,因地制宜出台关于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领导,爱卫会协调,成员单位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地重点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干预。牵头部门:各级爱卫会
   (35)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目标明确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各级爱卫会   
   (36)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评价报告。用科学方法开展健康城镇建设过程和效果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牵头部门:各级爱卫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职责,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卫组织机构,加强部门协作。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制订切实可行的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明确工作职责,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落实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推进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公共政策,营造建设的支持性环境,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健康城镇建设活动。
各级爱卫办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指导、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氛围
   宣传部门和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居民关注自身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重视健康、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开展健康城镇、健康村、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健康城镇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强理论研究及新理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实施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专家和考核评价等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健康城镇建设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考核。同时完善工作推进奖惩机制。
   五、信息报告及工作交流
   县(区、市)爱卫办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定期总结、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在每年5月和10月底前将建设工作总结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将进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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