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wjw-0001-000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介休市中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卫医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介休市中医院申请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见附件)已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现场审核,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我委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邮 箱:jzwjwyz@163.com
联系电话:0354-2638526
附 件: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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