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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xjz-wjw-2017-00028 发布机构: 卫计委
生效日期: 2017-03-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人口计生领导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计生领导组[201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决定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县(区、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计划生育信息进行年审变更。各县(区、市)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干部职工计生信息的填报、核实、变更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6年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情况;
2、2016年底各县(区、市)在职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计划生育情况。
  二、报送内容
  报送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婚姻、生育(收养)情况,均填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2016年以前生育(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的,要附批准生育或接受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承办人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承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档案没有或需变更个人婚育情况的填写《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2016年以前生育两个子女的填写《个人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登记表》,要求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及地址:2017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及其电子版、《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个人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登记表》报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纸质表格均为一式两份,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为: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联系地址:市政府6号楼322房间;联系电话:2638551;联系人:王煜伟。
  2、市直各报送单位要将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一并报回。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信息库是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基础数据,其变更的及时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干部职工提拔、评先、评模、评优和单位评选先进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各县(区、市)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严禁漏报、瞒报。发现漏报、瞒报的,按照规定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20170******04609608.xls

     2、《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20170******04642880.doc


     3、《个人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登记表》20170******047172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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